關於春季連賽投手獎得主林岳平的兵役問題

【Kyle Chung /文】
2002/5/12發表於「球魂」

今年的體育替代役棒球部分的甄選結束了,剛剛得到春季聯賽投手獎的林岳平選手竟然沒有出現在名單上,林岳平今年滿20歲了,如果他不辦理緩徵,年很可能去當大頭兵,從小累積的球技恐怕要慌會兩年,如果他辦理緩徵,那麼要等到明年才有機會服役(不管是兵役或是替代役),而且還不見得能夠趕上五月才辦甄選的體育替代役,這樣一來他的人生規劃就會因為主事者辦事不周延而被耽誤一年,這到底是誰的錯?

想要知道是誰害了林岳平,救讓我們來看看一些相關規定吧:

根據體委會的規定(詳見體委會「九十一年體育替代役申請資格及員額」),凡是「一般資格役男,具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役男國家代表隊儲備選手甄選資格,得比照專長資格以備選志願專長申請,並依運動種類缺額予以遞補。」

接著,在辦理辦法中提到:「凡申請服【競技類】之役男,須於向役政單位(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服體育替代役之前,事先報名相關協會所辦理之『役男國家代表隊儲備選手甄選』,並取得本會核發證明後,始具有優先申請資格。」換句話說,要想服體委會的體育役,必須先經過個單項協會篩選。

那麼,讓我們來看看棒協做了什麼:

棒協制訂的報考資格則,是幾乎一成不變的沿用早就被批評過的「國軍培訓隊甄選辦法」的老規定,這個規定本來就不合理、應該加以修改,棒協不知道是懶惰沒有改還是怎樣,直接就把這規定拿出來用,造成大餅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四月30日)之後才拿到報考的資格,所以無法參加今年的甄選。

除了林岳平之外,目前倪福德、曾兆豪等不少選手可能都會遇到類似的困難。

以上是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相關法規進行的分析,由於自己的力量十分微薄,但是又不願意看到國內的優秀棒球選手因為法規不完備而錯失保持球技的機會,這不只是他們自己的損失,而且是整個台灣棒球的損失,因此將這個意見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還請大家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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