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為何而併?(二) 【蘇彥彰/文】2002/12/16發表於「球魂」 和跳槽案相比,對職棒、甚至是國內整體棒球運動發展有著更重大影響的,莫過於約略發生在相同時期的職棒球員參與球賽賭博案,因此近年來每當談到職棒事業的革新時,防範球員涉賭、乃至於兩聯盟合作杜絕放水事件,便經常成為熱門的話題,然而就筆者個人的看法,預防賭博案的發生固屬必要,但是類似「建立防賭機制」這樣的說法,其實是不切實際且本末倒置的思考方式。 台灣的棒球界乃至於整個體育界,長久以來都有選手教練賭博、甚至參與放水的傳聞,只不過過去的比賽次數少、時間短、會注意運動賽事的人也不多,因此賭博事件影響的層面並不大,但是這樣的情形隨著國內職棒普及化後而自然有所不同,在投入的賭客與資金日漸增加,最後連黑社會也有組織地介入其中後,職棒會在1997年中爆發大規模的球員簽賭、放水案,其實只是事件白熱化、表面化的必然結果。深究球員教練為何會參與賭博放水,相關的因素實在相當多,從國內球員出身環境、成長背景、經濟狀況、教育程度乃至於國內業餘球隊與球員數量不足、職業球隊經營不善等等,都是造就職棒選手沾染賭博與種種惡習的原因,而若把焦點集中在球員合約上,不難發現過往乃至於現今的球員合約制度,不但不能促使球員避免涉賭,反而是把球員推向火坑的幫兇之一。 1999年行政院體委會曾派相關人員就「職業運動與運動彩券制度發展」此一主題前往美日等國考察,而美國職棒大聯盟方面也派員為考察團說明美國職業球團的組織管理及行銷策略,其間考察團團員就曾針對「球員管理問題」一事提出疑問,畢竟以美國職棒而言,不僅在美國國內有金額極為龐大的賭博交易,若加上海外的投注金額則更是難以想像的天文數字,究竟美國的職棒球團是怎麼防範球員涉及不法?當時代表美國職棒大聯盟接待體委會考察團的道奇隊副領隊就明白表示,在大聯盟球隊中,除了提供出外比賽的交通及食宿外,根本是沒有所謂的「管理問題」,因為在美國職棒激烈的競爭下,球員要能出人頭地成為大聯盟的選手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選手不可能以得之不易的出場機會,投注在不法的事業中,聯盟、球團所要做的除了在球員受到不當干擾時盡全力提供協助外,就是在球員做出社會輿論所不允許之事時,給予其最最嚴厲的處罰以正風紀。 另一方面當時日本職棒執行委員會成員之一的金井義明先生也有著極為類似的看法,他表示選手在有競爭壓力的情形下,自然會專心地將所有精神放在球場上,目前日本職棒在選手管理上除了集體搭乘交通工具移動之外,若是有像管制選手住宿飯店出入之類的手段,目的與其說是管理選手、不如說是為了避免球迷干擾球員所為的措施。 從美、日等職棒先進國的經驗可知,要防範球員涉賭,最根本、也是惟一的方法就是提高球員彼此間的競爭程度,至於台灣職業球團間所盛行,類似「晚點名」、「帳戶清算」等管制手法不僅有損球員的自由、有害球團的形象,更是事倍功半的荒謬作法。而針對競爭水平的提昇,除了一般所謂的「二軍農場制度」外,球員的薪資結構與連帶相關的球員交易、轉隊制度也有同樣具有關鍵性的地位,以美國職棒而言,頂尖選手動輒破千萬美金的的年薪,幾乎是大聯盟規定的保障最低薪資百倍以上,而日本職棒明星選手近年來上探至五億日幣以上的身價,更是日本職棒協約中所保障最低薪四百萬日幣百倍有餘。相較與美日,台灣職棒選手的待遇高低,不論職棒景氣高低與否,其間差異充其量不過三、五倍,在整體薪資水準偏低、且薪資高低差別有限的情形下,再加上各球團又以「球員合約」與「球團默契」禁止球員憑藉自身出賽成績向其它球團爭取更好的待遇,在如此幾近於共產主義的職棒經濟體系下,台灣職棒的競爭程度自然是低得可憐,這種環境下若期望選手能珍惜所謂的「出場機會」、「明星光環」,潔身自愛拒絕外界干擾,無異於緣木求魚。 是故,要防止「跳槽案」和「賭博案」,這曾讓台灣職棒面臨崩潰,甚至讓台灣棒球奄奄一息的兩大元兇再次降臨,除了從根本著手,將台灣職棒的經營健全化、體制化之外別無他法,而修改目前、或者說十三年來從未合理過的球員契約,與其說是諸多要務當中最重要的第一步,不如說是當中最容易、最能立刻見效的第一步。 在筆者即將完稿之際,合併案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據了解在合併過程中居主導地位的中華職棒聯盟已經由所屬律師完成合併草約,並送至中華職棒四球團領隊手中,更重要的是這份草約的擬訂過程中台灣大聯盟方面的高層人士參與其中,因此基本上已可大略代表台灣大聯盟方面的意見,目前就待12月16日中華職棒領隊會議中,各球團領隊若能簽字同意,則兩聯盟合併幾可謂之定案。然而,兩聯盟在這段期間雖然就合併的各項問題與條件提出自己的意見,內容包括日後新聯盟的名稱、球團加盟金、電視轉播權等,但針對新聯盟成立後,各球團是否和旗下球員重新簽訂新合約一事,卻似乎未見任何團體或個人提出意見。筆者寧可相信兩聯盟高層不會因為新聯盟的名稱是不是「中華大聯盟」、不會因為是不是要收受球團加盟金、不會因為是不是要將電視轉播權繼續交由目前的轉播單位、不會因為任何其它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忘記了過去所嚐過的苦、忘記了所受過的痛、忘記了合併是為何而併。畢竟,要跳槽的球員,是不會在乎聯盟叫什麼名字,要賭博放水的球員,更不會在乎是誰在轉播球賽的。 六年過去了,只希望這似長若短的六年,真的已經足夠讓我們從中學到些什麼。(全文完) 2002/12/14 (作者為台北體院運動科學研究所研究生,歡迎來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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