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棒球競賽規則 林言熹 -- 2004/08/19 22:00 發表於「球魂」 預賽前四場打完,中華隊以二勝二敗和荷蘭、澳洲並列第四,想知道若戰績相同時用怎樣的規則分出名次,請看奧運棒球競賽規則。 預賽 奧運棒球項目是從循環賽開打,參賽的八支勁旅必須相互交手一場,也就是每隊打七場。球隊根據勝敗來做排名,循環賽結束時,前四名的球隊晉級準決賽。 準決賽 循環賽排名一到四名的球隊將分兩組打準決賽,奧運棒球並不打系列賽,所以每組準決賽各只有一場比賽,A組是由第一名對上第四名,B組是由第二名對上第三名。 銅牌戰 準決賽落敗的兩支球隊相遇,獲勝的球隊贏得銅牌,輸球的第四。 金牌戰 準決賽獲勝的兩支球隊相遇,獲勝的球隊贏得金牌,輸球的則拿銀牌。 Tiebreaker 假如循環賽中兩支球隊戰績相同,則對戰時獲勝的球隊排名在前。 假如循環賽中三支以上球隊戰績相同,則以下列四項原則依序決定排名順序。 1. 這些球隊之間對戰失分最少的排名最高,再來是失分次少的,依序排名。 2. 假如還是平手,則以球隊之間對戰責失分最少的排名最高,再來是責失分次少,依序排名。 3. 假如還是平手,則以球隊之間對戰打擊率最高的排名最高,再來是打擊率次高,依序排名。 4. 假如還是平手,則以丟銅板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