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tre風波的啟示
淺談大聯盟理事長的角色
阿普 -- 2000.1.21發表於「球魂」
夏日男孩
去年世界大賽結束後,超級經紀人Scott Boras去函理事長辦公室,檢舉他經紀的道奇三壘手新人Adrian Beltre五年前與道奇簽約時,還未及大聯盟規定的最低年齡16歲。因此Boras認為合約應屬無效,Beltre應被釋出合約而成為自由球員。Boras在球季中曾跟道奇提出這個問題,也要求道奇重新與Beltre簽約,兩邊並沒有談攏條件。最後Boras把事情公開,丟給大聯盟理事長Bud Selig 處理。
以現在的資料看來,Beltre出生年代並不是球隊刊物上寫的1978年,而是1979年。
Beltre以21歲(其實是20)的幼齡,在大聯盟已經打了一年棒球,這是個相當不容易的成就。他1999年的成績還不錯:.275打擊率,15支全壘打,以及67分打點。到目前為止,這類案子已經有五個前例;雖然在其中一個案子裡,顯然是球員自己偽造文書,虛報年歲,不過五人全部被理事長釋出原有合約,而轉為自由球員,沒有例外。在所有前例裡,案子揭發時,球員都還在小聯盟,不過這次不一樣,Beltre已經是個大聯盟球員。
Beltre案剛被揭發時,以前例為指標的話,道奇保住Beltre的機會是微乎其微。道奇球團既然是嫌犯,自然沒有發言立場。無論內部對經紀人Boras有多麼不滿,對外發言的內容,不外就是一些「會與理事長辦公室合作」以及「將尊重理事長處置」等等,不痛不癢的門面話。道奇的想法是可以預料的,Beltre的球齡尚低,薪資行情跟已有幾年大聯盟經歷的宿將相比,是小巫見大巫。每個球隊上都得有幾個年輕球員,才能平衡宿將的薪資開銷。雖然道奇還是有可能在自由球員市場上標回Beltre,同樣一個三壘手,卻得付出數倍金額。道奇的薪資總額也早已高到令人非議的程度。球團將會如何處理,很難預料,若Beltre被釋出,道奇未來幾年球員部署,都得重新再計劃。
道奇內部顯出的第一個反應,來自於前任教練Tommy Lasorda,在一個半正式的聚會裡,Lasorda忿忿不平地指出每個球團都有16歲之前簽約的拉丁美洲球員。他也認為道奇若在自由球員市場上失去Beltre,道奇應有權利向新球團討回培養Beltre的費用。根據1994出版的《在加州聯盟》("In The Cal"),每一個大聯盟球員的養成,球團得在農場花上兩百萬美元(包括沒升上大聯盟的球員開銷),現在球員培養費用當然不止如此。道奇當局聽到Lasorda的言辭後,馬上出面澄清,說這只是Lasorda個人言論,不代表球團立場。道奇待罪之身,作錯事被人抓個正著,自然是少說幾句為妙。
Lasorda的抱怨不是沒有根據,他指出過去許多拉丁美洲球員的出生證明都不可靠。多年來,從Fernando Valenzuela,Karim
Garcia到去年在世界大賽有傑出表現的洋基投手Orlando "El Duque" Hernandez,年齡都有虛報的嫌疑。
出批漏不見得完全是球團的錯,球員也有部份責任;光給球員好處而處罰球團不合理。不過Boras不讓Lasorda隨便放話,他立即引用加州州法調閱道奇人事紀錄。結果紀錄顯示Beltre的出生年代的確被人塗改過。Boras把資料洩給媒體,一來讓大家都知道是道奇動的手腳,二來也給理事長輿論壓力。
Beltre案拖了很久,最後在一個月前的12月21日終於有了裁決。出乎一些球評的預料,Beltre申請為自由球員的案子沒有被批准。道奇保住了他們年輕的三壘手。金錢上的處罰:五萬美金罰鍰,另外道奇得補償Beltre四萬八千五百美金。這些錢對任何球隊來說都是微不足為道的。處罰較重的部份:道奇必須停止在多明尼加球員訓練基地「棕櫚營」Campo Las Palmas運作一年,這是Raul Mondesi、Pedro Astacio、Roger Cedeno、Henry Rodriguez、Ramon與Pedro兩Martinez兄弟等球員的發源地。另外,經手Beltre簽約過程的兩個道奇拉丁美洲主管、球探,也被處一年球禁。
理事長Selig兩邊都罵,他也寫了一封措詞嚴厲的信給Beltre,基本指他也應承受部份責任。雖然Boras表示Beltre當時年幼無知,不知道有年齡的規定,Boras本人也是一直到1999年的三月才發覺簽約過程的瑕疵。不過理事長不採信這個說法,根據美聯社的報導,理事長的信裡寫著「不知道不是理由也不是籍口,」("Lack of awareness is not a valid justification or
excuse.")「你宣稱在簽約時,以及在之後的近五年裡,都不知道有年齡的限制,我覺得這也是不可能的。」("It defied credibility that you were unaware of the age limits
at the time of your signing and remained so for almost 5 years.")
這個指責有它的根據,Beltre的出生年代在球員卡,球隊刊物,報章雜誌裡,五年來都是1978年;不過在他的駕駛執照與護照上卻都還是1979年,兩者有出入,本人不可能不知情。不過理事長的裁決公正嗎?五個前例裡,甚至是球員自己偽造文書,都還是被判為自由球員,一如Boras所言,除了Beltre是大聯盟球員外,有什麼地方跟前面五案不同?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看看理事長的職責,以及他扮演的角色。雖然理事長表面上是大聯盟法規的絕對仲裁者(法官,兼檢察官,兼辯護律師,也兼陪審團),他的立場不見得是公正的。在Jim Bouton的《四壞球》("Ball
Four")書裡,Bouton辛辣地指出大聯盟理事長的角色其實只是一個「二十六個大聯盟球團共同經濟利益保護者」("The Person in Charge of Protecting the Financial Interests of
the Twenty-Six Business Group Which Make Profits from Baseball.")當然,現在比當年多出了四個隊伍,現任理事長也不是當年軟弱的Bowie Kuhn,不過這個形容還是十分貼切。
理事長的立場一向保守,他通常跟球團老闆站在同一條戰線。當然,他的權力來自於球團老闆:他是球團老闆推選出來的,而手臂肘不向外拐,天經地義。在Beltre案裡,他有幾個考量。第一,他還是得處罰道奇球團。道奇既然與低於法定年齡的球員簽約,留著不處罰,不但有損理事長的公信力,以後其他球團也沒有犯規被罰的顧慮。處罰的程度卻是可以討論的;Selig是否該放Beltre為自由球員,是對其他二十九個球團影響最大的決定。
不過,如Lasorda所言,ESPN的Rob Neyer在專欄裡也寫了,每個球團裡像Beltre這樣的球員為數不少。我想很多球員都在觀察Beltre案的發展。跟《水滸傳》第一回,洪太尉在伏魔殿裡掀開石碣,不小心放了一百單八個妖魔出來為害人間一樣,理事長若是放Beltre為自由球員,天曉得有多少現役球員會跑出來利用這個管道。平白無故,因大聯盟法規有漏洞而冒出一堆自由球員,是所有球團老闆都作過的惡夢。「球團共同經濟利益保護者」的理事長,是絕對不會去掀開這個「石碣」的。
而且理事長Selig原是Milwaukee釀酒人隊的球團老闆;他深受經營小市場球隊之苦,對「自由球員」有強烈反感。
即使沒有其他球員冒出來利用這個管道,而這個漏洞只利Beltre一人。Beltre還是有辦法破壞薪資行情,因為他影響到其他球員的薪資仲裁。薪資仲裁基本上是一種「比較」,仲裁人比較成績,球齡相仿的球員薪資而作出仲裁。若有一個大聯盟二年生享有遠遠超出一般行情的薪資,他會提高所有球員被「比較」的仲裁標準,而間接提高其他球員的薪資。
最後,我想道奇背後的福斯公司也有一定的影響力。大聯盟球賽在全國性無線電視上的轉播權在福斯公司手裡,年底到期(另外全國有線電視轉播權在ESPN手裡,每個球隊又各有區域性無線與有線電視的轉播權利金)。一個月前ESPN與大聯盟簽下新合約,轉播權利金和舊合約相比,成長了兩倍半。年底福斯與其他全國電視網(例如NBC與CBS)競爭的轉播大餅,預期也會有相當的成長。這是大聯盟各球團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俗話說「拿錢的手短,放屁的臉紅」,要罰福斯這眾多球隊的衣食父母,不能罰得太重,意思到了就好。停止多明尼加訓練營運作一年這個象徵性的處罰,要等到四五年後才會感到效果,之間也不是沒有補救之道。這比失去一個又年輕、又有潛力、又「便宜」的三壘手要好得多了。
其實這個案子既然擱在理事長桌上,積了這麼久的灰塵,一直被拖到大聯盟冬季會議後才作出決定。裁決內容如此,也就不令人意外了。這時即使Beltre被判為自由球員,在冬季會議後,所有球隊的三壘手缺差不多都補滿了,2000年的薪資預算也差不多都花完了。若只剩下一兩隊出面爭取Beltre,沒有足夠的競爭,Boras還是無法炒熱Beltre的身價。
現在球員工會也對Beltre的案子展開了動作,不過翻案的機會不大。以理事長的觀點,道奇犯規是在Beltre上大聯盟之前,所以這擋事不在大聯盟球員工會的權力範圍裡。而理事長的下一個燙手山芋:如何處理亞特蘭大救援投手John Rocker(Rocker大概沒讀阿普寫的「小心禍從口出」)。他會如何處理呢?只要記得他的角色只是一個「三十個大聯盟球團共同經濟利益保護者」,你就不會對他的處置感到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