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糞者日記0719

marines -- 1999.7.20發表於「球魂」
扒糞者日記

719日大成體育報7
有關山本英一郎之報導

錯誤:

「山本英一郎,領導半個世紀以來的亞洲棒總…」

更正:

山本英一郎直到1964年才踏入日本業餘棒球的行政工作,等於至今接觸日本棒球行政工作不過35年,似乎不可能領導亞洲棒球半個世紀。況且他現年80歲,也不大可能在30歲就開始領導亞洲棒球。

錯誤:

「多年前日本職棒也曾經跟台灣一樣,伸手進業餘都市隊與學校隊挖人,但尚未弄得人才輸送管道大亂之前,就已被山本英一郎直接喝阻」

更正:

1961年「柳川福三事件」發生後,業餘展開與職棒間的冷戰,1969年才重開協商大門,但當時山本還不是日本業餘棒球的領導者,當然更不是直接喝阻日職挖角的當事人。

錯誤:

「一方面要求挖角的球隊,要付巨額賠償金給球員原屬球團…」

更正:

以日職的選秀而言,並不需要付賠償金給球員原屬之業餘球團。而日職在1950年進入兩聯盟時代時,更因為大舉挖角了一百多位業餘球員,而直接使得別府市之星野組,與福岡市之西日本鐵道等等社會人球隊直接解散,但也沒有日職支付賠償金的情事發生。

錯誤:

「一方面建立業餘、職業球員互動原則,如只要被指名的球員拒絕向職業隊報到,就必須留在業餘或大學再打兩年等等。」

更正:

日職與日本業餘球界都沒有「拒絕職棒指名的球員必須留在業餘或大學再打兩年」的規定,比較接近的是日本社會人棒球協會於1973年制訂的「加盟日本社會人棒球協會之球員,2年內不得加入職棒界」規定,而於1977年,日本社會人棒球協會再增加「高中畢業後加盟日本社會人棒球協會之球員,3年內不得加入職棒界」的條文。

因此,以小池秀郎為例,當時為亞細亞大學生的他,在1990年拒絕了羅德隊的指名後,加入了屬於日本棒球聯盟管轄之社會球隊—松下電器,因此直到2年後的1992年才能再次參加選秀;以福留孝介為例,當時為PL學園高中生的他,1995年底拒絕近鐵隊指名後,加入屬於日本棒球聯盟管轄之社會球隊--日本生命,因此直到3年後的1998年底才可再次參加選秀會;而以元木大介為例,當時為上宮高中生的他,1989年底拒絕大榮隊指名後,並未加入屬於日本棒球聯盟管轄之社會球隊,因此他不受到日本棒球聯盟規定之限制,1年後的1990年底便再次參加選秀。

此外,1990年開始,業餘向日職提出「奧運選秀凍結」規章(以後有時間時會專文討論),其中有各項特殊的權利義務關係,包含特殊的選秀資格認定,因此不受上述規定之限制而小檜山雅仁與小野仁便是當中的代表人物。

附錄:山本英一郎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