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克楊棒球雜談

 

誰會愛聯盟?

狄克楊 -- 1999.1.5發表於「球魂」

大部份的球迷只分兩種:「球隊迷」和「球員迷」,較少人會去理會是那個聯盟,所以球隊必須自己推銷自己的球隊,才能吸引觀眾。

問題一:

甲:「你也是職棒棒球迷嗎?」

乙:「是啊!」

甲:「你是哪種的球迷?」

乙:

請問關於乙的回答,以下的答案中那個比較「不」合理?

A兄弟球迷

B張泰山球迷

C中華聯盟球迷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是C,這正是這篇文章的標題所闡述的「誰會愛聯盟?」,或許有人不同意,在此必須解釋的是,這裡所強調的「聯盟迷」是指不特定喜歡兩大聯盟其中的任何一隊或是任何一個球員,而單純只喜歡中華聯盟、討厭台灣大聯盟,或是愛上台灣大聯盟、厭惡中華聯盟的球迷,這種人應該很少,甚至會比只看棒球、不管職業、業餘都看的球迷少。

一般的球迷大部份是某某隊的球迷,另外一部份則是某選手的迷,鮮少有人是那種只要台灣大聯盟的比賽就看,不管哪一隊的,這應該是大部份球迷都認同的現象,這現象的形成也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因為去看比賽,支持某一隊可以更融入球賽中。如果是聯盟迷,在目前兩聯盟不進行對抗賽的現狀下,去看任何一場比賽,都不會有趣,競賽的兩邊都是自己人,打起來一點都不好玩。

球隊為主,美日可證

可是這個常識,目前台灣兩大聯盟的促銷人員可能都不太明瞭。從前年起,兩聯盟正式進入實兵作戰階段,兩邊不斷的推銷自己的球賽,但是行銷的產品卻似乎不太對,雙方犯了同樣的錯誤,都以「聯盟」為主軸。中華聯盟這邊推出印有「CPBL」的商品,和全「聯盟」的紀錄如何不斷突破等等,台灣大聯盟這邊則是強調自己的比賽是「強力」的,「平均」觀眾人數是最多的等等。

可是這些訴求和球迷屬性相關不高,球迷會成為「迷」,是因為迷上球隊、迷上球員,少有人是迷上聯盟的。沒錯,兩大聯盟是有必要替自己爭取觀眾,但是宣傳重點應該擺在球隊和球員身上,利用球迷喜歡某一隊,或是支持某個球星,然後提昇整個聯
盟的人氣。這個聯盟整體的生存戰爭,作戰法則是迂迴的,不是直接去宣揚聯盟,這應該是比較是高明的方法。

甚至只要在聯盟中有一兩支球隊人氣旺盛,就可以救了整個聯盟的所有球隊。看看日本,讀賣巨人隊超級的人氣,讓中央聯盟受歡迎的程度遠在太平洋聯盟之上,中央聯盟的五支球隊只要和巨人隊比賽的收入,就可以經營下去了,何必促銷。中央聯盟無須任何動作,巨人隊的表現就讓這個聯盟聲勢比太平洋聯盟高多了,這也是太平洋聯盟一直會有球隊經營不善被迫換手,甚至希望進行跨聯盟比賽以挽救低迷人氣的原因。

美國職棒的近代情形比較不明顯,但是早年也有類似的情勢。國家聯盟原本是較早成立的聯盟,球迷基礎深厚,美國聯盟後來雖然革命成功,獲得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隱約仍讓人覺得比國家聯盟矮一截,直到紐約洋基隊的出現。洋基隊和貝比魯斯的表現,使得洋基隊成為美國職棒最成功的球隊,他拉抬了整個美國聯盟的聲勢,甚至凌駕國家聯盟之上,這種狀況直到近代,洋基隊沒落,國家聯盟由洛杉磯道奇隊等強權反撲,才又使得兩方勢力均衡。

球迷想要,才是目標

再回到台灣,於是這兩年來,中華聯盟花了大錢做了一堆印有「CPBL」的商品,銷路不好,贈送也不見得有人要拿,台灣大聯盟則是培養出的球隊專屬球迷不夠多。可是,有人可能會注意到美國大聯盟也會常做一些廣告宣傳他們的比賽,難道他們也做錯了,事實上,美國大聯盟的廣告訴求和台灣兩聯盟的廣告訴求完全不一樣,他們是推銷「棒球」,他們的敵人是NBA、NFL、NHL、PGA、TGA等等其他運動,甚至是其他休閒活動,消費群是所有人,所以大聯盟才將宣推主體擺在「聯盟」身上。我們兩聯盟推銷的是「自己的比賽」,互相是敵人,消費群是棒球迷,對已經是棒球迷的人,何必再說棒球最好看,這不是有點多此一舉嗎?應該讓這些球迷喜歡上某一支球隊,或是球員,這才可使得聯盟生存下去。

當然會出現這種奇怪的場面出現,不得不提一下台灣職棒的「聯盟」,聯盟是什麼?聯盟應該只是各個球隊為了處理跨球隊的問題所必須成立的組織,不應該是各個球隊的上司,聯盟只要負責紀錄、裁判、協調比賽進行和調解紛爭等事務即可,不應該去做其他事情。但是中華聯盟卻還要負責宣傳比賽,因為各個球隊自己的宣傳人員少了點,這是中華聯盟六支球隊可以求進步的。早期利用聯盟來推廣職棒,那是為了讓職棒可以在台灣生根,情形就像是MLB對抗NBA一樣,但是當職棒已經有基礎之後,還是用聯盟來整體促銷就不太好了。

由於各隊沒有自己的行銷人員,或是說自己球隊的行銷能力不足,於是只好六隊一起出錢給聯盟,叫聯盟來推銷,於是中華聯盟只能促銷「聯盟」。它不能專門推銷某一隊,雖然可能因為這隊人氣上昇,會帶動其他隊的興旺,例如兄弟隊,因為六隊的錢
不能只捧一隊,其他五隊得罪不起,在這種情形下,所推出的東西就像是漂浮在雲端之上,無論哪一隊的球迷都難以被感動。

台灣聯盟,中央集權

台灣大聯盟則是另外一種也是相當奇特的「聯盟」,在內部方面,由於本身基本上是一個母隊分成四個子隊進行比賽,球隊之間的對抗性比中華聯盟差很多,不像中華聯盟中的象迷和非象迷甚至是彼此仇恨的。球隊之間的對抗性可以使得兩隊人氣旺盛,
這是很簡單的行銷法則,日本職棒巨人迷和阪神迷的對抗甚至是關東人和關西人的大對決;大都會迷和洋基迷的互相看不順眼,使得一個紐約市的跨聯盟比賽,讓兩隊球員覺得壓力沈重,千萬不能輸;兄弟象迷人數眾多,使得象迷非常驕傲,在他們心中只有兄弟隊,根本容不下其他球隊,反之其他隊的球迷,他們的第二、第三選擇也絕不會是象隊,雙方壁壘分明。這樣的情形,在台灣大聯盟難以出現,在正常的情況下,你怎麼可能去恨你的親兄弟呢?當然球隊的支持度不容易提高和凝聚。

台灣大聯盟在對外方面,也出現了偏差,這四球隊和中華聯盟最大的不同就是強調「屬地」主義,這種強調比統一隊和興農隊都強烈,連隊名都用地名,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賣點。可是由於球隊根本就沒有自我,一切都是聯盟安排,還是和中華聯盟一樣,把主體擺在「聯盟」身上,放棄了球隊的本身的特色,一看四支球隊衣服好類似,難以讓球迷找到歸屬感,在心中我是某某隊迷的觀念不夠強。

球隊自主,推銷球星

其實,本文的重點不是要提供給兩聯盟一個打敗對方的方法,而是要說明三點。首先,各個球隊必須有自己的宣傳,培養自己的球迷,聯盟只是一個不得不存在的組織,球隊才是主角,台灣大聯盟以聯盟領導一切的方法,希望只是過渡時期的作為,長期來看發展會受限。其次,不要太介意某支球隊人氣上昇,促銷沒有必要齊頭並進。很多人,甚至其他五隊都承認兄弟隊球迷一多,另外五隊都有好處,既然如此,那何苦打壓他們呢?這不是把錢往外送嗎?

第三,如果有某個選手爬起,就要瘋狂的幫他造勢,利用他來養活整個職棒圈,讓他盡量扮演好「救世主」的角色。看看今年的美國職棒,麥奎爾和索沙兩人把4年前大罷工所趕跑的球迷通通拉回球場,當年長島茂雄和王貞治把巨人隊推向頂峰,貝比魯斯一棒打碎了「黑襪事件」,都一再的說明,巨星的魅力是可以拯救整個時代的,所以球隊絕對要拼命的培養巨星。

希望這些觀點能夠對台灣職棒有些幫助,最後,突然想到其實有些人是聯盟迷,譬如兩聯盟的工作人員等等,他們應該是聯盟迷吧!不過大部份的球迷應該和他們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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