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克楊棒球雜談

 

0.5之差

狄克楊 -- 1999.3.9發表於「球魂」

今年中華聯盟的比賽時間縮到最多只可延長至3.5小時,這可能會造成平手場面增加,影響觀眾權益和部份比賽品質。

或許少有人注意到這則消息,因為目前關心職棒的人,大多只會關心兩聯盟競爭、賭博案發展和亞洲賽,幾乎沒有人關心棒球本身了,所以關於這個新聞,大家好像沒什麼反應,那就是今年中華職棒聯盟在競賽規則上做了一個修正,原本規定平手時最多延長至4小時或是到12局,本季開始修改成為3.5小時或是到12局,而且萬一進行的是雙重賽,第一場比賽不延長。

至於台灣大聯盟方面並沒有類似的消息,所以應該還是和去年一樣,而中華聯盟這個決定,坦白來說,不是重要到事關職棒生死的消息,但卻是影響到球迷權利的政策,因為可以延長的時間縮短,因此預期的今年比賽出現和局的機率將增高。

時間變長,機率變小

這是中華聯盟史上的年度延長賽規定方式的第三次變革,開打初期的199091年,是2小時50分,局數不限,1992年延長至3小時,仍是局數不限,1993年至去年為4小時,12局。

其實局數比較不容易影響到平手出現的高低,可以延長的時間有多少才是關鍵,而能夠延長的時間是愈來愈長,當然就相對地反應在和局出線的機率上是愈來愈低,199091年是6.94%360場有25場平手),1992年是6.11%180場有11場平手),199398年是2.90%1791場有52場平手),逐年降低。今年只能夠到3.5小時,於是乎可以概略的估算今年出現和局的機率應該是4.50%左右,300場比賽大約會有14場比賽是沒有勝負的。

和局一多,權益受損

和局增多會有怎樣的影響,主要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來說。

首先是觀眾權益受損,大部份的球迷到球場看球,都是希望比賽有結果的,自己支持的球隊贏球,可以帶著愉快的心情回家睡個好覺,而輸球,也算是有些獲得,如果平手,幾乎等於沒來看這場球一樣,好像這件事從來沒有發生過,似乎是莫名其妙地浪費三四個小時的時間,那種空乏的感覺非常不好,甚至不如輸球算了。

像和一個心儀的女孩約會一般,球賽贏了,如同贏了她的芳心,球賽輸了,如同被甩了,而平手就像是從來沒有約會過一樣。

當然,棒球的樂趣絕不只有勝負,輸贏也不代表是棒球的全部,可是棒球的很多感情是從勝敗衍生出來的。只有在球迷感受到輸球痛苦時,才能體會到自己對球隊的熱愛,只有在得到贏球快樂時,才會知道真正的棒球樂趣是什麼。可是,平手剝奪了這些,讓球迷有一種有事未了的感覺,甚至會使球迷憤怒。

平手出現,紀錄沒有

第二個是對紀錄的影響,對紀錄的影響又可分成好幾方面。

第一,平手時關於個人勝敗的紀錄會缺少,這場比賽沒有勝利投手、敗戰投手、救援成功、勝利打點等這些紀錄,理論上對於球員可能有些不公平,明明有打完比賽卻失去了留下成績的機會。

第二,球隊連續紀錄的質疑。舉例來說,目前中華聯盟公佈的球隊連勝紀錄是三商虎隊在1990年創下的12連勝,但是中間有一場和局,次高的是兄弟象隊在19911994年兩次創下的10連勝,完全沒有和局,這兩個那個才比較是球隊「連」勝紀錄?如果當年三商隊這場比賽不是和局,是否會使得這個紀錄更有價值呢?更令人信服呢?其他類似的例子還有一些。

比賽速度,難以加快

這篇文章寫到這裡,很明顯的就是希望球賽能夠盡量不要有平手場面的出現,當然在現實面的考量,要像美國一樣,全部不能有平手場面的出現(或是,應該說如果有平手,那就必須多賽一場,使得「勝負場次和」一定要等於球季最初的設定),可能不是很容易做到,可是今年這樣3.5小時的決定,讓人覺得是個開倒車的政策,好不容易用4小時制將和局壓縮到每年不到10場,沒想到居然愈打愈回去了,這真的不太好。而且,中華聯盟也沒有對外說明如此做的原因,是不是市場不景氣,想省球場電費,還是有的沒有的,難道賽務人員沒有先評估過,這樣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影響,甚至已經傷害的棒球本質上對於球迷的吸引力了。

當然,這幾年中華聯盟也注意到比賽速度愈來愈慢,也導致和局常出現,這四年來比賽時間從1995年的2小時56分,爬升到去年的3小時4分,因此中華聯盟也提出一些方案,如要求投手盡快投球等。可是想要加快棒球比賽的速度,坦白說不是很容易,因為這是整個棒球界習慣的問題,裁判、球員、教練、甚至球迷都習慣於這樣的節奏,想要用一些小方法做很大的改變並不容易。

所以要避免無奈的平手出現,那就只有放寬延長賽時間的限制,這才是比較有效率的方法,可惜今年的比賽制度卻走了回頭路,不過既然決定了,那大家就在年底時再一起來證實預測對不對了,也希望未來景氣好轉之後,能夠再度改回4小時,或是更長,不要再看到這種無言的結局。

marines補充之日職和局規定與趨勢:

日職現行之兩聯盟和局規定為中央聯盟可延長至15局,比賽時間不限,和局之比賽再行補賽;太平洋聯盟可延長至12局,比賽時間不限。

而央聯和局規定由1983年的「9局不延長,比賽時間最多為3小時20分(19時之後比賽只延長至22時)」;至1988年改為「可延長12局,比賽時間不限」;1990年再改為「可延長15局,時間不限」之現行規定。

洋聯1988年之規定為「延長12局,或延長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至1994年改為「可延長12局,時間無限制」之現行規定。

可以簡單地看出,日本雖因客觀因素而無法進行無限制延長(觀眾大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尤其是地鐵),但為了避免和局所引發的戰績排名不公(最有名的就是1988年的「10.19川崎決戰」),日職兩聯盟仍不斷地放寬和局限制,使得和局的出現有減少的現象。因此,盡量避免和局的出現,是日職的普遍觀念,與不變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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