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克楊棒球雜談

 

別害了曹峻揚!別害了制度!

狄克楊 -- 1999.3.23發表於「球魂」

在沒有選秀規範下,球團為了爭取新人,給予他過高的薪水,不但會害了這名球員,也造成對職棒的傷害。

今年的台灣職棒終於開打了,1999年最值得注意的新人是統一獅隊的投手曹峻揚。據推測,統一隊為了吸收他,給予他最少200萬以上的簽約金和20萬的月薪,雖然台灣職棒還沒有選秀制度,不過大家都很清楚,憑這麼高額的金錢,無疑地,曹峻揚就是去年的選秀狀元。

沒有成績,怎能拿錢

在台灣現在的職棒環境下,曹峻揚的簽約金拿得合情合理,可是令人略微感到不適當地就是他的高月薪,20萬,一個完全沒有成績的選手,居然可以一進入職棒就拿到高薪,這件事讓人覺得不太合理。

因為目前中華聯盟的薪水大致上平均維持在15萬左右,長期表現優良的選手在30萬以上,如林仲秋等人,接下來,近幾年表現不錯的則在20萬以上,如張泰山等等,然後則是各隊的先發陣容,大多在10萬以上,最後是板凳選手則在5萬以上。

曹峻揚第一年就能夠以20萬進入高薪之列,這真的很奇怪。在統一隊的月薪方面,20萬已經壓過五位老將,分別是林朝煌的19萬、陳崎豐的18萬、賴崇光的14萬、林光中的13.5萬和耿建輝的12萬,雖然這五位選手不是很突出,但是畢竟替球隊貢獻了多年,沒想到球團給的評價,居然不如一個從不曾穿上統一隊球衣的年輕投手,真的很想知道這些人心裡做何感想。

比較合理的情形是,新人的價值應該由簽約金來判斷,好的新人給予高價值的合約,而不管是月薪還是年薪,薪水應該是看打職棒以後的表現再調整,根本沒有成績,那能給予高薪,如果第一年就給予比那些替球隊做了好幾年工的人還要更高的薪水,試問這些人怎會好過。

美日職棒在這方面就是做得不錯,他們給新人相當不錯的簽約金,讓年輕人願意進入職棒世界闖一闖,萬一失敗了,還可以靠簽約進過日子,簽約金是個保障。但是這些人第一年薪水就非常低,大多只有超過聯盟的最低標準,因為他們沒有成績,憑什麼領高薪。

新人拿翹,予取予求

而且實際上有可能曹峻揚一進入球隊時,會碰到內部老大哥對他的不滿,因為他的高薪,在這裡不是臆測某些人的人格可能很卑劣,而是把每個人都當作平常人來看,試問自己,當您在一個公司工作多年,一個菜鳥一進公司薪水比您高,您會很高興嗎?再拉回統一隊中,隊友之間合作還會愉快嗎?會不會故意在曹峻揚主投時,來個小失誤呢?把他的勝投搞砸呢?這都讓人不得不提出疑問。

當然,如果任何人都面臨曹峻揚一樣的情況,錢愈多當然愈好,誰都沒有理由拒絕統一隊的「熱情」,所以問題不在曹峻揚身上,在球團。然而,說實話,球團也有球團的無奈,因為目前沒有選秀制度,為了爭取好球員,只有漫天喊價。

在一般的認知上,沒有選秀制度,各球隊自行喊價爭取球員時,有錢的球團應該是獲利者,憑統一隊的財力,是會在新球員補充上獲得極大的好處,但是別忘了,在這種僧多粥少或是互相比較的情形下,有些球員根本就是拿到比實際身價更高的錢,因為他們可以挑、可以選、可以放話、可以自抬身價。甚至聰明一點的,利用有錢球團自大、好面子、不會給太少、以免外界認為球團沒錢的心態,得到更高的利益。

所以說,沒有選秀制度,受害的不止是沒錢的球團,仔細分析,大型球隊損失也不小。當年美國職棒還沒有選秀制度時,就像台灣這樣,新人隨便喊價,最後導致某些球隊,一年給新人的錢比給球隊所有球員薪資總和還要高的怪現象,有錢的球團也受不了,終於決定接受弱小球隊的建議,全面採用選秀制度,才壓制住無限制暴增的新人薪資。

再回到曹峻揚身上,如果台灣有選秀制度,他的簽約金還算合理,但是球隊就不需要給那麼多的薪水,甚至可以參考國外,各隊協議界定出新人第一年薪資的上下限,給予在此範圍內的金錢。

職業業餘,沒有差別

然而,我們應該都能夠諒解統一隊在這件事情上,幾乎是沒有第二條路,只能給錢,因為那魯灣也照樣灑錢搶球員。因此,給曹峻揚高薪,雖然這嚴重傷害了職棒的制度,也害到了曹峻揚,但是也沒辦法。真的希望台灣職棒的選秀制度趕快建立,選秀不會對有錢球團有害,而是對大家都好的,讓各球隊的經營更合理。

其實這件事還有一個議題值得大家來關心,那就是台灣職業棒球和業餘棒球的差距,從一個新人隨便就能得到那麼高的薪水,證明了一件事,兩者之間的差別並不大,不論是在球員整體素質、球迷投入多寡、棒球專業程度等等,都非常接近,這也說明了為何我們的業餘隊能和日本、美國抗衡,職業隊卻會輸他們一大截。事實上,我們的職業隊只是領比較高薪水的業餘隊,職棒這十年來的發展似乎腳步很遲緩,希望未來職業棒球能真的成為職業棒球,不要只有隊名是「職業」。

 


向大當家吐嘈

首頁

留言版

給二當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