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博覽會大學

狄克楊 -- 2000.1.18發表於「球魂」
狄克楊棒球雜談

台灣職棒沒錢的球團,可以試著參考美國職棒的例子,找到自己未來的經營之道。

從去年底在各球團之間、或是球團和球員之間的「錢鬥」漸漸落幕之後,台灣職棒各隊也陸續展開春訓,為新的球季開打做準備。1999年由於遭逢龍虎二隊的解散,使得「自由球員」人數暴增,兩聯盟各隊灑錢角力的情形非常精彩,所形成話題非常多,完全不遜於美日職棒每年季後的自由球員爭奪戰,但是也慢慢形成一個令某些球迷不滿的現象。

那就是肯花錢的球團吸收了非常多的好手,喊不到足夠價碼的球隊只得空手而歸,或是撿拾別人淘汰的球員。紐約洋基隊、讀賣巨人隊的影子在統一獅隊、和信鯨隊或那魯灣聯盟身上都看得到,這使得其他球隊幾乎是未開賽就氣勢落人一截,戰績預測並不看好,這些弱隊的球迷也因此對於其他球隊、或是所支持球隊本身頗有怨言。

雖然職棒有其社會教育宣導功能,但是終究還是商業活動,不是公益事業,如同在這個社會上公司肯投資,再加上經營方法正確,終究會賺大錢一樣,職棒經營還是需要有雄厚財力,才會有比較高的機率搶到好選手。這麼說,難道沒錢球隊真的會因為沒法吸收到一流球員加盟,戰績一路長黑,最後間接導致玩不下去?其實那也不見得,因為還是有好幾個原因會讓沒錢的球隊可以撐下去,然後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

販賣人才,經營目的

先談美國職棒一個很有名的例子,看看別人的弱小球團是怎樣搞的,或許可以讓台灣某些球隊找到自己的生機。大聯盟由於球員工會的強悍,使得自由球員制度很早就實施,再加上經紀人制度的盛行,球員薪資的飆漲是一日千里,這讓很多小市場球隊痛苦萬分,因為球隊的收入並不多,無法提供高薪給好球員。

但是他們也並非毫無生存的空間,他們還是找到了吸引球員進來的誘因,就是讓自己的球隊成為他隊人才的養成所,提供很多上場機會給年輕的球員,以吸收新手入隊,讓新手成長好手。等這些人漸成大將,引起別隊注意,在尚未成為自由球員、薪資暴漲之前,轉賣或是交換出去,獲得一些利益,再把位置空下來給另一個有潛力的球員,以繼續經營。

或許那些隊並非自願成為別隊的人才補給站,但是終究可用較低的薪資成本,來維持球隊的運作,還是一條勉強可走的道路,總比硬跟人家拼錢,又拼不過,搞到財物崩潰,球隊被迫脫手轉賣好。美國比較著名的有蒙特婁博覽會隊、匹茲堡海盜隊等等,其中博覽會隊由於對其他財團球隊貢獻良多,還被媒體戲稱為博覽會大學。

僧多粥少,粥才珍貴

台灣如果有球隊想要抄襲這個模式,必須有幾個條件。在球隊外在環境部份,首先是球員人數要夠多,最好多到比所有職棒球隊所能提供的位置多很多,這才會提昇弱小球團擁有上場機會的重要性。

因為有錢的球隊多半每個位置都花大錢找到了有本事的明星,一個職棒新秀除非是超級新人,不然一加盟這一隊上場機會絕對不多。如果有新生代為了考量自己的出場機會,不想被埋沒、排擠、或浪費寶貴有限的運動生命,他就有可能先選擇弱小球團,因為競爭少,出頭天的機率高。

沒錢球團也可利用這點去吸收業餘好手,它提供給球員的好處就不是多高的簽約金,而是希望,讓新手因為未來有前景而忍受目前較差的待遇。目前台灣的情形越來越可以形成這樣的環境,因為業餘球員人數暴增,職棒隊伍數目漸減,僧越多、粥越少,粥越來越珍貴。

選秀自由,配套實施

第二個條件是選秀要實施,以適當地保護弱小球隊。用選秀來分配各球團對於業餘球員的交涉權,這會使得小球隊有機會接觸到好手,不會讓有錢的球隊一網打盡。當然如果這名球員堅持要加入好球隊,拒絕進入小球團,那就有可能必須付出多等待一年的代價,因為有這樣的生涯成本耗損的考量,或許會使得球員願意先到小球團棲身。

然而,目前台灣職棒因為兩聯盟混戰,所以選秀沒有辦法徹底執行,例如,參加中華聯盟選秀的球員,如果對於獲得交涉權的球隊不滿意,是可以馬上到那魯灣的,不用再等一年,這樣就失去保障小球隊的目的。而且,更好的選手還有美日職棒可以去發揮,不見得一定要待在國內,這也是一個比較不同於美國職棒的因素。

第三是自由球員制度要建立,同時規則必須完備。先要有自由球員的資格設定,設定到一定年資後,要讓球員可以自己挑選球隊,以彌補選秀強制分配的缺失。因為幾年後可以走人,有這個遠景,才會讓球員願意待在弱小球隊去奮鬥。

因為有一天技術進步後可以離開,去爭取到更優渥的待遇,這樣的誘因會使得有潛力的好手甘願先投效比較沒錢的球隊,先求取出賽機會,闖出名號後,再謀發展。而小市場球隊沒有權力強制留下他們,這反而才會吸收人才入隊,不然一進來永遠出不去,誰會想來,還不如去有錢的球團,領高薪做板凳。

自由年資,要有設限

但是,得到自由球員的年資不能太短,不能讓球員很快可以離開母隊,這會讓球員吃定弱小球團,造成弱小球團無法撐下去。畢竟小球隊養成一個好手,要付出戰績和票房的短期代價,如果只要一個新人可以登上先發陣容、尚未是巨星之前,馬上就可以跳槽,會使得這個球隊始終沒有一些固定的成員,對於球隊經營有負面影響,球隊花了大成本去造就球星,連一點點小獲利都沒有,這傷害是太大了,誰還會願意做。

更何況,尚未頂尖、頂多能看的球技,就貿然投入自由球員市場去鑑定身價,對於球員未必有好處,會因市場自由球員人數過多造成的排比、稀釋等效應,反而無法得到好價錢,形成泡沫而消失,這就像是台灣去年龍虎兩隊突然解散,某些中等球員根本乏人問津一樣。幾年前,美國職棒勞資爭議時,資方希望將自由球員年資從六年縮小到三年,表面上好像球員更自由了,可是這會讓很多中等身手的球員失業,後來這個陰謀就被球員工會所阻止。

至於台灣目前的自由球員制度發展如何呢?下次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