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長得不一樣

marines -- 2000.7.6發表於「球魂」
野球≠Baseball

根據台灣中小學棒球運動聯賽籌備委員會於1999年印製的中文棒球規則之1.09條規定,「球是由軟木、橡膠或類似材料為蕊,捲以絲線並由兩片白色馬皮或牛皮緊緊包紮並縫合。其重量不得少於5盎司(ounces)(141.8∼148.8公克)或重於5.25盎司(ounces),周圍不得少於9吋或大於9.25吋(22.9∼23.5公分)」。日職及MLB規則,與台灣棒球規則幾乎大同小異。

但表面上相同,不代表美日職棒的使用球實質上相同。事實是,「日職的使用球較MLB來得小且輕」!

兩地使用的球規格不同,卻不代表有任何一方違反規則,因為MLB使用球是根據尺寸與重量的上限,NPB使用球則是根據下限。亦即,任何日職投手挑戰大聯盟,首先要適應的,是使用球的大小與重量差異。

此外,兩地使用球的材質亦有所差異。

MLB使用馬皮,而日本則幾乎使用牛皮。日職雖曾自1963年開始使用馬皮,但因馬皮來源不足,於1974年也開始全面使用牛皮。而表面材質的差異便被認為與彈性有所關連。

關於美日職棒使用球的彈性比較,若松勉曾經表示「雖然MLB的球較大且較重,但彈性卻較佳。只要嘗試看看,便會因為反彈距離的差別而清楚明瞭兩者(MLB與日本)的差異」。不過,根據數次參加美日職棒對抗賽的松井秀喜表示,MLB投手投出的球(比賽當時使用MLB用球)比較不容易反彈(註1)。

而日本棒球機構亦曾針對兩國職棒使用球的彈性問題,發表過官方看法。日本棒球機構於2000年4月17日表示,他們將3月下旬舉行之「MLB Japan Opening Series 2000」(MLB在日本舉行之開幕戰)的10個MLB使用球,送至日本車輛檢查協會進行彈性測試。根據日本車輛檢查協會的測試結果,MLB使用球不僅合乎棒球規則的大小與重量規定,也合乎MLB並無規範,但日職本身單方面規定之「反彈係数0.41∼0.44」(註2),因此日本棒球機構認為兩國的使用球基本上沒有差異,甚至表示根據檢查,兩國的棒球大小也未有差異。日本車輛檢查協會則補充表示,「如果真要說兩國使用球的差異,應該是縫線的縫法不同吧!」

註1:當然,松井的感觸與MLB投手所投的直球大多較少旋轉(球質較重)也有關係。

註2:由於MLB統一採用某家在哥斯達黎加設廠製造的棒球,而日職的使用球則有多達8家廠商提供。為求各廠商提供的使用球有統一標準,因此日職理事長事務局特別制訂了彈性標準。

舉例來說,若棒球以時速100公里的速度擊向鐵板,而以50公里的時速反彈,反彈係數便為「50÷100=0.5」。而日本車輛檢查協會特別製作的檢查儀器為,「秒速75公尺(時速270公里)的情況下,反彈係數在0.41至0.44範圍內者為合格」。

日本棒球機構在季中會對各廠商的棒球進行檢查。首先會由每廠牌的棒球中抽出10打(全部不能印有廠牌商標),由4位裁判與理事長事務局人員一同進行大小、重量與縫線的檢查,合格者印上「APPROVED BY COMMISSIONER NPB」(日職理事長認可)字樣。之後再由合格用球中,各廠牌抽出1打來進行彈性測試。不過,印有「APPROVED BY COMMISSIONER NPB」字樣的棒球,並未在市面上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