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職棒組織架構

marines -- 2000.9.8發表於「球魂」
日職辭典

由兩聯盟、12球團合組的日本職棒組織,全名為「社團法人日本野球機構」,通常簡稱為「日本野球機構」,1997年則開始以「NPB」(「Nippon Professional Baseball」)之名做為國際性的簡稱。

為求一元化領導,日本野球機構的會長由理事長擔任,副會長則由兩聯盟會長兼任,旗下設有理事長事務局以推動相關事務。兩聯盟則除設有會長外,並各自設有聯盟事務局以推動相關事務;此外,兩聯盟之下並設有獨立之裁判部與記錄部。

「理事長」

而為了調解紛爭,日職理事長擁有指令、裁定、裁決、制裁的權限,任期為3年,可以連任。兩聯盟分立之後,首位理事長福井盛太於1951年就任,現今的理事長川島廣守為日職史上第10任,2000年則為川島第一期的第三年。

「實行委員會」

日本野球機構設有「實行委員會」,由兩聯盟會長,與各球團代表所組成,號稱日職最高立法機構,以針對日職各項議題進行商議討論。不過,在推選理事長人選、球團的加盟與退出、主場的變更、野球協約的修訂….等等重大議題方面,則必須獲得球團老闆會議的承認。而為了對某些特定議題深入研究剖析,實行委員會可以設置「專門委員會」。例如日職便設有「選秀制度檢討委員會」,以商討選秀制度的改革。

此外,實行委員會下另設有「特別委員會」,由兩聯盟會長、兩聯盟球團各推選兩位球團代表、兩聯盟選手各推派兩位選手代表共十人組成。在實行委員會審議有關選手契約的相關議題時,必須先經由特別委員會決議通過。

「球團老闆會議」

此外,日本職棒尚有最高議決機構--「球團老闆會議」,由各球團老闆或老闆推派代理人出席,為日職最高決策機構。舉凡支援奧運等重大事項,在經過實行委員會審議之後,還必須獲得球團老闆會議的決議通過。

「野球規則委員會」與「奧運等對策特別委員會」

日職與業餘棒球組織之間,並有「野球規則委員會」,與「奧運等對策特別委員會」等等,以共同商討橫跨職業與業餘棒球相關問題為目的的組織。「野球規則委員會」由「日本野球機構」、「日本野球聯盟」(主要掌管社會人棒球)、「日本學生野球協會」、「全日本大學野球聯盟」、「日本高等學校野球聯盟」、「全日本軟式野球聯盟」等組織共同組成,以修訂職業、業餘公認的日本棒球規則。「野球規則委員會」每年定期開會,每年並定期出版最新的棒球規則。

「奧運等對策特別委員會」的主要目的,在於協助棒球國家隊於奧運奪牌,尤其在職棒選手能夠參加奧運的此時,此委員會更成為職棒界與業餘界針對奧運問題的溝通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