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與經營
台灣職棒界最大弊病
marines -- 1999.12.2發表於「球魂」
馬淋濕隨想
繼三商解散之後,味全也在11月30日宣布停權1年。
所謂在商言商,有企業因經營不善、不想經營、或不會經營而收手,原本也是正常那魯灣的。不過,中華職棒聯盟與剩餘的其他球團,不能利用三商與味全的「不幸」,而盡力改善目前的職棒環境,則令人懷疑其經營頭腦。
CPBL對於近年來職棒環境的低迷,向來有兩種解釋:1.棒球賭博,2.台灣大聯盟的惡性競爭。然而,集體放水事件的爆發與台灣大聯盟的成立都已經過數年,但CPBL何時提出過能有效解決其困境之任何方案?
事實上,CPBL的作為不過突顯出台灣棒球不論是職棒或業餘,問題都在「制度」與「經營」兩大方面。
制度
任何組織都需要完整而合理的制度,簡單來說便是要有「遊戲規則」,一方面讓行為有可遵循的方向,另一方面也在避免「旁門左道」的出現,而增加不必要的紛爭,甚至消弭任何「鑽漏洞」的念頭。
因此日職有所謂的「日本職業棒球協約」,自1951年6月開始施行,之後歷經多次增修,目前內容包含22章、207條款,舉凡理事長、聯盟、球團、實行委員會、球團老闆會議等組織與權利義務,以及選手契約、選秀、主場制度等等營運層面皆有所規範,其地位猶如「日本職棒憲法」;甚至日本的學生棒球運動,也有所謂的「日本學生棒球憲章」,於1950年1月22日開始施行,內容包括4章、25條,為日本大學棒球與高中棒球的最高指導原則。再加上其他的相關規定,日職與日本業餘棒球便在面面俱到的制度下,得以順利精益求精。
反觀台灣棒球,不論是職業或業餘,卻在制度上呈現三種弊病:1.沒有制度、2.當事人不了解制度、3.任意踐踏制度。
簡單來說,沒有制度便會造成各說各話,而徒增事端,譬如棒協與職棒組織間並沒有類似「業餘選手投身職棒之辦法」等之任何相關規章,所以有心投入職棒的業餘選手根本沒有投入職棒的「合法」方式,也因此許多業餘選手踏進職棒都惹出許多風風雨雨;台灣目前許多組織制訂規章,常未讓當事人—多數是球員了解其規章之精神、限制、處罰…等等內容,因此造成許多球員觸法而不自知;許多立意極佳的制度,卻遭某些人士因某些自身利益而隨意更改,如此一來,台灣對於「制度」兩字的觀念,便處於「制度不是用來遵守,而是用來修改」的局面,舉例來說,CPBL原本的選秀制度,便完全被詭異的「特考」取代,最後不但形成「劣幣逐良幣」的窘態,更使得球團不得不導入「營養金」制度。
因此,台灣職棒自成立以來的一大問題,便是「典章制度不夠完備」。儘管在職棒景氣良好的情況下,其負面影響並不特別明顯,但在職棒景氣低迷或遭遇危機時(如放水事件),欠缺完整且合理制度的台灣職棒界便會欠缺解決力量而立即一蹶不振;而台灣業餘界同樣欠缺合時宜的制度,也使得走入職棒境界的台灣棒球界,反而增加了更多的紛爭。
事實上,台灣職棒界與棒球界,只要能建立完整的典章制度,並由此建構強而有力的組織架構與合理的行為規範,則目前所有的棒球亂象將可迎刃而解,包括被視為難解問題的「放水事件」亦然(註1)。
經營
雖然「制度」與「經營」可以區分來談,但若換另一個角度來想,若有正確的經營眼光,完整的制度根本是最先需要完成的。畢竟,完整的制度,便是為了長遠的經營作基礎。而台灣職棒環境之所以萎靡不振,兩聯盟、各球團的經營心態不夠正確、經營頭腦不夠靈光,是最大關鍵。
雖然經營可以嚴格劃分為「球員的包裝」、「球迷的經營」、「活動的舉辦」、「設備的添購」、「主客場的推行」、「商品的開發」…等等許多許多細部層面,但個人還是比較喜歡簡單劃分為「心態」與「頭腦」,而再將經營政策區分為「該競爭的層面」與「該合作的層面」。
簡單來說,「選秀制度」之所以重要,因為那是「各球團聯合打壓業餘選手身價的最有效方式」,也因此有錢如東京讀賣巨人軍者,也懂得要與其他球團合作維持選秀制度。
各球團球票收入、轉播權利金收入、商品收入各自獨立,因此各球團便會在各自的勢力範圍內,拼命競爭球迷的經營、盡量滿足球迷的需求,以增加收益、延續球團之命脈;最後的結果便是無心經營、不會經營的球團遭淘汰,有心經營、擅長經營的球團則處於良性競爭狀態,使得球團活動之特色與服務品質不斷提升,球迷的需求獲得充分滿足後,整體職棒市場之擴大當然是可以預期的。
所以,各球團如果能建立「該競爭的層面積極競爭」,「該合作的層面積極合作」的觀念,職棒整體環境將能經過良性競爭與良性合作溝通,而迅速提升其品質,要重溫職棒的好景氣根本不會是夢想。
然而,台灣的兩聯盟,與所有的球團,卻是在「該合作的層面惡性競爭」、「該競爭的層面惡性勾結」。
雖然,CPBL認為台灣大聯盟的惡性競爭是使得選秀制度無法推行、「營養金」反而大行其道的主因。但事實上,在TML尚未成立之前,CPBL根本不願推行選秀制度,而是讓各球團各行其政、各顯神通,也使得有錢球團全力推行營養金制度(即所謂的「該合作的層面惡性競爭」);而兩聯盟不僅未落實「主客場經營」(此為職業運動經營的一大利基,容以後詳述),在票房與轉播權利金的利益分配上也未能獨立經營,因此使得許多球團根本無心經營、開發球迷,甚至大量使用洋將打造冠軍,都使得台灣職棒球迷的需求不斷受到忽視,也造成球迷不斷地流失(所謂的「該競爭的層面惡性『勾結』」)。
營養金問題亦同,有錢球團壟斷業餘好手,不但造成球團的戰力差距,也使得沒錢的球團經營不易,若沒錢的球團全數倒閉,少數的有錢球團要跟誰玩?(統一、和信進行100連戰!?)而球團在營養金上開銷過大,除了增加財政負擔外,也使得球團無力經營球迷與旗下的職棒選手,球迷流失、主力球團不滿、對手球團倒閉,少數的有錢球團花大錢後到底能得到什麼好處?(所謂的「該合作的層面惡性競爭」)
TML也是半斤八兩,世界首見的統一管理固然有其方便性,但將運動基本的球隊對抗意識徹底消滅,也使得比賽不容易製造賣點(所謂的「該競爭的層面惡性『勾結』」)。或者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這樣的體制是正確的,那麼國外職業運動組織早已採用。
台灣職棒的許多亂象,便是發生於這種最基本的問題之上。而這樣的問題,在國外根本不會出現。
心態
當然,最後可以將「經營」的問題,甚至台灣棒球所有的問題全數歸因於「心態」與「頭腦」。
雖然球團、球員、與球迷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簡單解釋為「單純的商業行為」,但事實上,職棒運動有其特殊性,所以在許多層面上並不能以「單純的商業」視之。舉例而言,消費者要求餐廳的,不外乎菜色、衛生、價格、氣氛等等,只要不能獲得滿足,消費者將毫不遲疑掉頭便走;但職棒球團與球迷之間的關係,卻不是單靠球團提供的「品質」(戰績、球場設備、球技…等等)來維繫,反而「感情」更顯關鍵。這也是兄弟在職棒元年戰績低迷時,進場球迷卻越來越多的原因。
甚至我們可以說,國外職業球團的運動商品,哪一樣不是貴翻天,但球迷那個不是忽略價格而趨之若鶩?就像那根本是洞洞T恤的衣服,若不是歐力士認證的一朗球衣樣式,那麼會有白癡願意花2萬7000日幣,約合台幣8000元去購買嗎?
然而,台灣球團不是草率舉辦活動,反而破壞了球迷對球團的感情;就是擺明,「沒錢!所以沒辦法辦活動」。說真的,真正能讓球迷感動的活動,並不一定需要花大錢,只要有心、有頭腦,球團有太多的點子可以玩。
除了球團應該建立「舉辦球迷或球場的相關活動,最重要的便在於『尊重球迷』、『培養球迷與球團的感情』」的觀念外,也應該建立面對問題的正確心態。以棒球賭博放水事件為例,CPBL上自聯盟下至球團始終展現的鴕鳥心態,不正是所謂的「姑息足以養奸」,而最後使得事態越形嚴重之作法。
頭腦
但問題是,台灣球團除了沒有正確的心態,也沒有靈光的經營頭腦。
以三商解散或味全停權而論,所釋出的龐大本土球員,正是CPBL可以利用來進行改革、宣傳的大好時機。
由於三商與味全都屬於CPBL,其球員當然亦屬於CPBL,因此若CPBL出面舉辦「球團縮減選秀會」,不但兄弟、興農等沒錢的球團可以立即增補到本土好手;在包裝上處於弱勢的CPBL也可以輕易地靠此選秀製造話題(註2),同時讓媒體與球迷撇開兩聯盟互揭瘡疤的口水戰,而回歸棒球的基本面;另一方面也可以將之作為未來選秀的藍本,甚至可以建立「CPBL最關心選秀制度的建立」之印象;甚至CPBL在過去所呼籲的「提升棒球水準」、「建立二軍制度」,都可以畢其功於一役。儘管這樣的作法有點剝奪了三商球員的自主權,但卻能為整個職棒市場塑造一個讓球迷與媒體關注的焦點,也可以使三商解散與味全停權反而成為一種喜事,進而提振職棒的景氣,整體來看仍是利多於弊的可行方案。
然而,到最後我們並沒有看到CPBL提出任何可行的方案,反而看到了CPBL瀰漫著悲觀的氣氛。試想,在不久之前,CPBL還提出「減隊救職棒」的口號呢!(原來是自欺欺人的口號!)
包裝
在職棒運動中,「善用媒體包裝」是非常重要的經營策略,因此在此特別獨立討論。
不管是聯盟或球團的經營者,必須懂得利用媒體,來塑造明星球員,並炒熱當時的話題,甚至營造職棒的正面形象。聰明的經營者,更能在了解媒體與球迷的需求後,以簡單的成本取得媒體的高曝光度,與增加職棒運動的影響力(註3)。
以台灣兩聯盟相比,出身媒體、並擁有媒體的台灣大聯盟,無疑地在「包裝」上較CPBL出色許多,然而兩者在包裝上的成就其實並不會相差太多。
CPBL幾乎沒有所謂的包裝宣傳,在此根本不需浪費筆墨加以討論。那魯灣雖然大量運用媒體,但有幾個明顯的問題。
職業運動固然需要包裝,但終究與演藝界不同。演藝界可以將同性戀塑造成萬人迷帥哥,但在職棒經營中將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只會得到反效果。TML在創立之初便大肆炒作「強力棒球」形象,但其棒球本質根本未變,其宣傳是花錢卻無效果;捨棄包裝球團而選擇包裝聯盟的作法,也誤判了棒球迷的特性;而那魯灣靠舉辦金龍旗之便,強力包裝業餘球員,也很容易破壞年輕學生球員的價值觀。基本上,這些都不是可取,亦即這樣的包裝並沒有任何效果(除了讓人反感之外…)。
後感
文章的語氣是重了一點,但如果台灣職棒界還是不願正視那些其實很簡單就能解決的問題,而仍只是隨口呼籲「希望球迷進場看球」便想達成景氣復甦的心願,那台灣職棒絕對不會有明天!
註1:
「放水事件」的解決方法,簡單到預計下星期,狄克楊或我,只要一篇文章即可討論完畢。反觀日前某大報居然還大肆宣揚--「台灣司法無法遏止棒球放水,因此應開放賭博以有效控制」的論調。「司法遏止不了棒球賭博」便要求「開放棒球賭博」,這是何種邏輯?如果司法真的無法遏止檯面下的賭博,難道放到檯面上,司法就能有效管理?如果司法真的如此不堪,為何不想辦法改善司法?難道棒球界真的無法改善放水狀況?打著一句「挽救職棒」的口號,就要台灣社會接受「開放賭博」的政策嗎?
日本職棒並沒有開放棒球賭博(雖然有賽馬、賽自行車、賽艇…),但它是日本最大的運動事業,在黑霧事件後也一直沒有放水事件的發生。
而未開放賭博的日本職棒運動,其選手收入與有賭博之賽馬、自行車、賽艇運動選手相比孰優?日本國稅局公布之98年高額納稅人中,運動類前3名均是職棒選手(第4是職業高球手丸山茂樹),前10名有8位職棒現役選手,前20名有15名職棒選手,其餘為1名職業高球手、1名職棒球評(落合博滿排第9)、1名職足選手(三浦知良排第11)、1名賽馬騎師(武豐排第14)、1名職業自行車選手(神山雄一郎排第19),J聯盟(三浦當時不在日本國內)與相撲界則掛蛋。第1名的鈴木一朗,其納稅額甚至比西武集團總帥--堤義明還多,在全日本國民中排第68!
台灣棒球界有必要將「開放賭博」視為唯一的改善方法嗎?
註2:
每年日職選秀會都牽動許多球迷的心。總冠軍戰結束後1個月,日本媒體與球迷幾乎全數投入選秀討論,以關心各球隊的進展。不僅報紙在1個月內整天炒作選秀新聞,選秀當天更有電視實況轉播服務。日職組織不過花點小錢挑個場地舉辦選秀會而已(目前的場地--新高輪王子飯店屬於西武集團,場租搞不好半買半相送),結果所有的媒體便不惜血本長期投入報導。高招!
註3:
最簡單的例子,還是上一個註釋所談到的日職選秀。 |